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蔡蕾)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养高素质的书记员队伍,2021年起,湖北省法院将连续2年,面向湖北籍脱贫户子女招录不超过200人,到指定高职院校接受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有关专业教育,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定向分配到相关法院担任书记员。
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中具有高中阶段(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身体健康,政审合格,皆可报名。
湖北省法院会同湖北省教育厅,依托指定高职院校单独组织考试,采取定向单独招生录取模式。各市、州法院会同当地扶贫部门负责审核把关报名考生的资格条件。依据各市、州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定向培养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
据介绍,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在指定高职院校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培养,学制三年,在校学习两年,基层法院实习一年,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一、二学年在指定高职院校学习,学习内容在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突出法院书记员工作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到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属市、州基层法院从事雇员制书记员工作,并与用人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杂费、住宿费、助学金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脱贫户子女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相关补助政策执行。定向培养对象在法院顶岗实习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实习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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