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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攀比”卖烟花,一同被拘留10天,三名店主不用比了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21:53 来源: 长江网

长江网2月22日讯 三家相邻的路边副食店都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春节期间,3名店主产生“你进货我也跟着进”的攀比心理,均进货烟花爆竹。日前,三店主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民警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通讯员陈龙供图

2021年春节,武汉所有城区和新城区的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黄陂区前川街、滠口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商贸区、横店街、天河街的部分或全部区域都属于禁鞭区域。去年12月份以来,黄陂区公安分局采取“日常巡查、夜间防控、常态宣传、定点打击”的工作思路,在打击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取得成效。

黄陂区公安分局前川街环城派出所民警陈刚介绍,黄土公路涂店村段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合法企业十家左右,该路段长期以来是烟花爆竹销售较为集中的地区。打击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民警通过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式,对黄土公路涂店村段沿线的副食店、小商铺进行反复巡查,严防涉鞭警情。

民警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通讯员陈龙供图

近日,民警在日常巡查暗访中发现,在黄土公路前川街涂店村王上湾沿线,有几家副食店可能存在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问题,并迅速向街道安监部门通报情况。

2月18日上午,民警再次对黄土公路涂店村段沿线商铺进行了暗访。确定违法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确实存在。

当日下午,环城派出所会同区应急局、前川街安监办,对涂店村王家岗沿街商业门店进行突击清查。在清查中,发现了三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存在违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副食零售店。

陈刚介绍,三家副食零售店都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的许可证,也不具备相应储存条件,“查获的烟花爆竹就杂乱堆放在自建的二层民房内,一楼堆放货物,二楼住人,且距离人员聚集点非常近,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行动中,民警对涉案烟花爆竹共计125件进行了当场收缴,并安排专用车辆进行转运。2月21日,警方依法对三家违法副食零售店的经营者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面对法律制裁,三名店主后悔不已,他们告诉办案民警,春节期间曾有流动车辆来店铺附近推销烟花爆竹,三人产生了“你进货我也跟着进货”的攀比心理,都购入一批烟花爆竹,没想到一同受罚。

黄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彭兰霖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分局治安、巡逻大队及各派出所日均组织禁鞭力量106人,成立宣传小分队28个、执法小分队25个,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175家,查处违法经营、存储行为8起,收缴烟花爆竹182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109起。

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了解到,自2月11日至2月21日,武汉警方共查处涉鞭案件76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76人,其中12人被行政拘留。

(记者戴旻阳 通讯员周剑波 陈龙)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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