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24日讯 员工受伤后索赔30万元,企业拒绝,双方没谈拢。2月24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获悉,在洪山区张家湾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企业支付了合理的赔偿款。
林某受雇于国内某家人力资源公司,工作职责是负责摆放并清理某互联网企业的共享单车。2020年9月,在张家湾街辖区某工地清理闲置的共享单车时,意外滑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2021年1月,经司法鉴定,林某为十级伤残。
林某受伤后,就医药费及后续赔偿事宜多次与人力资源公司协商,但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今年1月15日,张家湾司法所召开调解会议。据了解,林某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林某受伤后,并不是人力资源公司不赔偿,因为林某索赔30万元,该公司认为金额过高,无法接受。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导致矛盾纠纷不断升级。
调解员了解事情原委后,采取“背靠背”方式,以劳动合同法、2021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及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依据,以法理结合为主线,以争议大的事项为重点对双方进行普法说理。
经3个多小时的调解,林某和人力资源公司一致同意将赔偿金(含医疗费48000元)定为18万,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据悉,记者发稿时,林某已经拿到了18万元赔偿款。(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栗付云 张涛 李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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