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春节期间,内蒙古巴彦淖尔有民警开警车去烤鸭店购买烤鸭,网友怀疑民警公车私用。对此,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发布情况说明,表示当时的实际情况为民警处理完警情后,顺便为值班的民警购买工作晚餐。(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就举报内容作出回应后,原本沸腾的舆情,意料之中地发生了反转。因为民警是春节期间还在一线值班,食堂不开门,所以工作结束后顺道去买烤鸭当饭吃,于法于情于理都很正当,甚至让人有些心疼。于是就有网友觉得举报者吹毛求疵,没事找事,对基层工作者过于严苛,矫枉过正等等。冷静思考一下,这仍透露着非理性的倾向。
即便民警没有违规,举报者就有错吗?当然没有。春节期间原本就容易出现公车私用的违规现象,每次放假之前,各地也会邀请广大市民参与反腐工作,一旦发现公车私用行为,可立即拍照举报。举报者只不过是合法行使监督权利,应该给予肯定和鼓励。
而且,核实举报信息,本来就应该是纪检部门的工作,普通人既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判定,在非公务场合出现的公车,究竟是否属于“公车私用”。举报,本身就是为了质疑,也是为了求证真相,不存在挑事一说。更何况,各地对于公车私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举报,大多也都只是要求拍照取证上传,这是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也是公职部门降低信访门槛,欢迎群众监督的诚意。如果这样都能被说成是管闲事,那么群众监督的意义何在,以后还有谁会自找麻烦?
所以,不能因为有人举报了,民警没违规,就觉得举报这一动作是不必要的。恰恰是因为监督举报的途径越来越畅通,群众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遏制公车私用的现象,才取得了成效。这是社会进步,更是人心所向。
这次举报虽然是一场误会,但也是无心插柳,让更多人了解了一线民警的辛苦。当大家欢度春节合家团圆时,他们却要坚守在岗位上,守望万家平安,很多时候连按时吃饭都做不到。很多网友都对他们表达了理解和敬意,表示以后一定更加遵规守法,多配合支持警方工作,这样的良性互动,比发一百篇宣传稿件都有用。这就是自身过硬、真诚回应社会关切带来的积极效应。
所以,作为群众的一分子,我们千万不要随意地去指责举报者,不要挫伤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只要依法合规,出于公义,群众监督当然是越广泛、越便捷越好。只有所有公权力的使用,都经得起审视和质疑,社会风气才会更加健康清正,生活才能更加舒心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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