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3月1日,长江保护法将正式施行。2月2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以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在主会场出席并讲话。
会上,长江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滕建仁就长江保护法进行了解读。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交流发言。
王玲强调,要深刻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里程碑意义,牢牢把握长江保护法的“长江特色”,坚定扛起贯彻实施的湖北责任,切实增强用法治守护母亲河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做好贯彻实施工作。要以贯彻实施为契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依法治江、依法治污,用法律武器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要加强法律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加强学习培训、宣传普及、法规清理、完善配套制度等工作,为促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亚平,省人大各专(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