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保林、周呈思)2月26日上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办事由“找关系”向“讲法治”转变,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晓东,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瑞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2020年度湖北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等文件,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省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坚强有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绩,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做好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11个坚持”要求在湖北落地生根,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法治战线在依法治省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握执法司法的力度、尺度和温度,秉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纠治趋利性、关系性、选择性执法等行为。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抓好地方性法规清理。
会议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抓好示范创建。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执法司法行为就是人民群众每天都在感受的法治,要突出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着力提高基层执法司法能力水平,维护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系统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抓好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