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全国两会上,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龚胜生建议,补齐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短板。
龚胜生说,非遗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与魂,也是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我国已基本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体系,但也存在非遗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
龚胜生建议——
“十四五”期间,建立县乡基层非遗传承人名录及其档案,构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镇”五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过程中,实施“乡土人才培养工程”,将非遗传承人列为“乡土人才”。
对设立县级非遗保护机构、人员配备和非遗保护工作经费预算作出刚性规定,如国家和省级设立专项非遗传承经费,下拨专项经费资助县乡两级非遗传承人。拟订相关保护规划和保护办法,对于生活困难、年事已高、疾病等县乡传承人给予重点资助,并区分传承人的困难程度分类制定金额范围。
全面摸清县域非遗家底,推进县域非遗数字化工程,借助音频、视频、图片等数字化技术实现非遗保护与传承。
进行抢救性的采集和记录,通过活态表演推动非遗的传承发展,建立非遗资料库、非遗博物馆、非遗展示中心,保证特定民俗仪式的表演体系和教育传承体系持续发展。
将非遗保护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