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8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詹晓静)开着教练车醉驾,光谷一驾校教练杨某被交警捉住,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3月5日中午12时许,光谷交警机动中队民警刘晓南带队在凤莲大道开展路途排查时,后方待查车辆中有一辆车牌为鄂Au1xxx的白色教练车企图掉头逃离,刘晓南见状立即和同事一起上前将其拦停。
打开车门,从驾驶员杨某的身上闻到了浓浓酒气,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9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核实,杨某还有一个特别的身份——驾校教练。
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杨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杨某或将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2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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