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4名未成年人行差踏错 凌晨盗窃餐馆营业款 检察官帮教矫正长歪的“小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07:58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付静宜)开学日凌晨,四名未成年小伙闯进一家餐馆盗窃人民币3210元。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按照各自年龄层次、涉案情况、帮教条件有针对性地作出临界预防、不起诉决定,通过分类观护,精准帮教行为出现偏差的“熊孩子”。

2020年9月1日凌晨2时许,四个即将进入中专学习的未成年男孩小勇、小浩、小波、小南(均为化名)在街上游逛。百无聊赖之际,小勇提议“身上没钱了”,一起去“搞点钱”,四人便开始随机寻找目标。

某餐馆两扇玻璃大门仅用U形锁锁住,给了四人“可乘之机”。于是,小浩望风,小勇、小南大力向内推门,身形瘦小的小波穿过缝隙钻进店内,翻找到收银台钥匙,从抽屉里拿走现金3210元。吃完宵夜后,四人将钱瓜分。

当天下午,餐馆会计核对账目,发现数额不对。通过调取监控,四人作案过程一目了然,警方很快将嫌疑人锁定。身份、年龄核实过后,小勇、小浩、小波因未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只能要求家长把孩子领回家严加管教。而已满16周岁的小南,则因涉嫌构成盗窃罪,依法被刑事拘留。

同年10月,该案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承办检察官杨祥兴提审小南时了解到,小南家庭十分困难,在父母和老师的记忆里,小南品性善良,在校遵守校规,在家勤快懂事。只是年岁渐长,对生活品质要求渐高,无奈囊中羞涩,这才参与犯罪。案发后,小南主动写下悔过书,四家父母也联合赔偿被害人3300元获取了谅解。承办检察官认为小南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系在校学生等情节,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

小南转学到另一校区就读后,他痛改前非,主动净化自己的交际圈,课余时间兼职贴补家用,对于他的转变,检察官们非常欣慰。近日,综合涉案情况及其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心理评估,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对小南不起诉。

检察官杨祥兴也注意到,其他三名同案犯并未受到任何处罚。为了将一时误入歧途的少年引回正轨,杨祥兴决定依托该院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大手拉小手”工作室,对三人开展教育矫正。

经过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小勇等人的成长经历、学习状况。综合调查结果,检察官从孩子、家长分别着手,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司法社工和未检检察官们一道,以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行为矫治、认知及生活、学习、思想动态跟踪为重点,对小勇等人展开为期三个月的教育矫正。

“从他们提交的思想汇报看,每个孩子都被激发出了向上、向善的意愿,小树长歪了,法律给了他们回归的空间,我们要给他们回归的力量。”检察官杨祥兴说。

【责任编辑:admin】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