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12日讯(记者刘睿彻)3月12日下午,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网络购物维权受到众多市民消费者关注,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正确的方法。
有市民问:网购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如何维权?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回复表示,消费者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订单信息、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支付信息等,可以先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如果平台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消费者既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交易平台所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指的是什么?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回复表示,网购商品,如果非特殊种类,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但也有部分商品和情形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如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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