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黄艳平、通讯员周旭)3月12日,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擦亮小城镇”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3月15日起,在全省开展擦亮小城镇百日综合整治行动,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各乡镇“擦亮小城镇”规划(方案)审批。
此次行动以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独立城区外的街道政府驻地建成区为对象,以小城镇公共环境整治为突破口,集中解决小城镇“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整治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开、河塘沟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沿街线杆、植树增绿、修补公共设施十个方面。
《通知》要求,通过百日综合整治,小城镇人居综合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卫生和城镇秩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小城镇普遍达到“街面净、线理顺,招牌靓、马路平,货入店、车停正,垃圾治、污水清,花草鲜、环境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