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通讯员 魏世银 吴筠
房县是南水北调中线调水的核心水源区,为保护绿水青山,当地对滥伐超伐、捕猎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行为采取零容忍,从严打击。
2019年下半年,58岁的闫某为了给女儿建新房,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了蓄积为8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2019年12月期间,闫某雇请其姐夫陈某在其自留山上伐木,并全部加工成长2米至4米、径级为4公分至26公分不等的原木,共计380件。
闫某超额伐木的行为被举报后,经房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闫某在其自留山上采伐的林木超出采伐许可蓄积31.403立方米。
2020年6月30日,房县人民检察院对闫某提起公诉,指控闫某犯滥伐林木罪。案件进入审理环节,闫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日前,法院判决被告人闫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1000元。
该案件虽小,但影响很大。此案宣判后,当地群众大都认为还是有点想不到,但对法院的判决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这样对保护生态自然资源肯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无独有偶。房县另一名45岁男子沈某因捕猎野生动物,近日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
2019年12月,沈某在房县上龛乡荆州园村宋家湾山林架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案发后,经十堰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鉴定,其所猎的5只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沈某于去年10月被房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法制观念淡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最终,当地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