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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就能不管孩子?经调解—— 巴东一女子补偿男方3万元并分担女儿相关费用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10:13 来源: 农村新报

农村新报讯(记者方桐、通讯员卜思敏、贾鹏程)巴东东壤口镇一对夫妻因矛盾长期分居,男方带着患病尚未成年的女儿生活,承担了女儿全部的医疗费和学习费用,男方不堪重负,女方执意要离婚,双方矛盾升级。近日,巴东人民法院信陵法庭联合相关部门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据介绍,2003年,东壤口镇男子冯某和女子廖某未婚生育一女,2006年二人补办了结婚证。婚后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2014年,廖某离家与冯某分居至今。2015年,12岁的女儿被确诊为嗜酸性血管炎,先后在武汉、巴东住院治疗,期间所有治疗、学习费用均由冯某承担。今年1月,因与冯某协商离婚不成,廖某将冯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信陵法庭法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冯某和廖某经济均十分困难,女儿长期患病所需治疗费用巨大,冯某无法承担女儿全部治疗及学习费用。为最大限度维护患病女孩的合法权益,为她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信陵法庭将案件情况函至东壤口镇政府,请求联合镇综治中心、民政、妇联等部门对该案进行调解。

经多次调解,近日冯某和廖某达成一致意见:廖某补偿冯某3万元;自今年2月至女儿完成学业期间,廖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并承担50%的学费及医疗费。为帮助患病女孩治病、完成学业,东壤口镇政府向慈善机构申请,对她进行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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