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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布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处罚结果 1364起违法案平均每起罚款15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8日07:26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弦 通讯员 胡敏 吉海英

废弃养猪场内“藏”300吨危废、偷排废水致使河流呈黑色……3月17日,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公布了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处罚结果和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查处恶意违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共对1364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总额约2.1亿元,平均每起罚款约15.4万元。

据统计,武汉、黄石、襄阳、黄冈、咸宁等5个市州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超过百件,且处罚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案件数量最多的是黄冈市,为296件,其次为襄阳市174件;罚款金额最多的为鄂州市,达1.01亿元,其次为黄冈市,罚款金额1957万元。

废弃养猪场内藏300吨危废

2020年4月12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接到举报称,在黄梅县某公司仓库内贮存有100吨废钒触媒,另在长江干堤外一废弃养猪场内填埋有大量废钒触媒。

经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邱某等人在废弃的养猪场内非法加工处置废钒触媒300余吨,并就近填埋,另将60余吨废钒触媒非法转移贮存在黄梅县某公司仓库内,已涉嫌污染环境罪。经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该涉案物品为危险废物。

5月22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将该案移送至县公安局,目前正在侦查中。黄梅县检察院已对邱某等3人批准逮捕。该县将对涉案场地土壤、地表水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和生态修复。

偷排废水 COD超标1204倍

2020年6月4日,根据群众举报,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王林港雍冲支流及周边环境进行现场查勘,发现雍冲支流水面呈黑色,约3000立方米水体被污染,雍冲支流与东宝工业园长岗一路交汇处西南角附近有人为倾倒污水痕迹。

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某饲料公司承包经营人黄某授意袁某驾驶农用罐车,在上述地点倾倒生产废水,累计12车次,废水共计约48吨。

经取样检测,废水倾倒点残留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标1204倍和183倍;王林港雍冲支流河道水质中,COD和氨氮浓度分别超标5.35倍和72.8倍。

7月24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对黄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款15万元的决定,荆门市公安局对案件主要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事件发生后,黄某主动处置受污染水体,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后经监测,王林港雍冲支流河道地表水水质恢复正常。

偷排废气 负责人被行拘10天

2019年12月19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公司高纯精细高岭土加工项目正在生产,但脱硫脱硝塔停用,塔底部1个循环水池存在漏水现象。

经调查核实,该脱硫脱硝塔于2019年11月26日开始停用,至现场检查时仍未恢复正常,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2020年1月2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1月13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6月2日,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6月9日,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违法行为人张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责任编辑:李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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