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北京高院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成立。这是继上海金融法院设立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
据悉,当天上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告某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某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通过网上途径成功立案,成为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纠纷、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权益类案件等均在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围内。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介绍,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平均年龄41.7岁,博士11名、硕士13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68%的法官被评为各类专家型人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示,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超过150万亿元,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