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传递司法温暖,3月19日,阳新县检察院就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梅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作为第三方听证员全程参与监督。
经查,申请人梅某系阳新县兴国镇人,全家以丈夫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贫困。2020年6月20日,其丈夫朱某因劝阻曹某的扰民行为被曹某用拳头殴打面部,随后,梅某前往劝架过程中被推下楼梯,致使腰椎及全身多处受伤。经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其夫妻二人一个轻伤一级,一个轻微伤。该案发生后,尽管曹某已经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在案发后曹某却没有给予梅某任何赔偿。
由于缺少资金,其夫妻二人只能中断治疗,再加上其夫妻二人目前因伤无法工作,全家失去了经济收入,生活更是举步维艰。无奈之下,梅某于3月12日向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该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审查工作,认为梅某的诉求符合规定,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
综合案件事实和梅某申报的情况,该院拟决定对其作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的决定。
会上,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陈西林就案件事实、认定需要救助的理由和依据进行阐述,与会人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讨论。随后,与会听证员进入小会议室就听证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
经过评议,三位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对申请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具有公正性、合理性,并表示,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做法是缓解其当下困境的有效途径,也是体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