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3月24日至3月26日,在新学期到来之际,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在全县多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青春与法同行”活动,为同学们送去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大礼包”,并由此拉开新学期“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的序幕。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检察官老师们讲了些啥……
向校园暴力说不!
“只要是发生在校园里或针对在校学生的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如,打架斗殴、给同学起侮辱性外号和拉帮结派排挤同学等行为,都是校园暴力,都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坚决反对。”24日晚,在阳新一中,阳新县检察院法治巡讲团成员鲍文杰以《抵制校园暴力 守护青春成长》为题,为210余名高一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鲍文杰结合法律规定和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采用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阐述了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害以及面对校园暴力该怎么办。在轻松欢快的课堂氛围里,同学们认真听讲、踊跃参与互动,对校园暴力的危害和应对、抵制校园暴力的方式方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学法懂法的兴趣。
以案释法,
倡导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都希望每一个未成年人能在校园健康成长,学习知识,成为国家栋梁。但学校就像一个小社会,也存在一些问题……”25日晚,在阳新县英才高中,该院法治巡讲团成员周瑞芬结合工作经历,围绕校园中易发生的欺凌、斗殴等行为,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通过视频直播为该校1700余名高一高二学生及老师带来了一堂“声”入人心的法治教育课。
授课过程中,周瑞芬以生动形象的语言、严谨的专业知识,以当前青少年的生活环境、思想动态为切入点,列举阳新县发生的真实案例带来的惨痛教训,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和危害。教育同学们要积极向上,不言语侮辱他人、不参与打架斗殴、不与不良青年交往,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倡导全校师生抵制校园欺凌,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民法典》保护‘少年的你’
“《民法典》是一部“护身”宝典,明确了未成年人享有的各项权利,今天我想给同学们讲讲《民法典》与我们的密切关系,告诉大家如何用《民法典》来保护‘少年的你’.....”3月26日,巡讲团成员李新生来到阳新县浮屠中学,以“《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法律护航”为题,为该校60余名初一学生及老师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他用平实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系统介绍了《民法典》的基本情况及《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理念,并结合当下青少年熟悉的购买网游装备、直播打赏等行为,以及相关案例,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的方式,生动的讲述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蕴含的法治理念、未成年人享有的民事权利等,让学生们更好的理解和认识了《民法典》的意义以及其中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告诉学生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等问题。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树立权利意识,并知晓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性侵害,你不知道的事
于此同时,在阳新县实验中学大礼堂,一堂由法治巡讲团成员王盈盈精心准备、专门针对女生的法治教育课正在进行中。
“很荣幸能以老师的身份给大家授课,大家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吗?知道如何预防性侵害吗?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讲讲这些问题,希望大家可以对性侵害多一些认识,少一些误区……”简单又亲切的开场白迅速拉近了与同学的距离。
随后,王盈盈通过ppt向学生展示一组画作"米洛斯的维纳斯雕像”“维纳斯的诞生”等,让学生正确认识什么是"性”,同时结合真实案例让学生正确认识什么是“性侵行为”。随着讲座的深入,现场气氛由开始的略显尴尬转入踊跃发言、积极提问。在座的花季少女对来自身边的可能会发生性侵害的危险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对性侵害的相关法律规定也由模糊逐渐转为清晰,并以严谨贴切的语言呼吁广大师生做到防范于未然,以免幼小身心受到创伤产生不可磨灭的后果。
“一堂法治课乃至一次巡讲活动的时间是有限的,承载量也是有限的,未成年人法治理念的培养任重而道远,需要学校、家庭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在为同学们传授法治课的同时,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承桃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绪新分别与各校老师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各学校师生人数、基础设施配备和相关法治教育课程开展等情况,并通过列举、分析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数据及真实案例,呼吁学校领导老师在教授学生知识的同时,注重品德教育,为社会多培养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