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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亿元科研经费资助 武汉首批5个“卡脖子”技术攻关“揭榜挂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13:28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谢慧敏)3月29日,武汉市召开科技创新大会,发布首批武汉市科技重大专项“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榜,5个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揭榜挂帅”,由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提供1.35亿元资助,单个最高资助3000万元。

这5个项目分别是高速光通信用半导体激光器芯片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研究、12英寸RF-SOI芯片关键制造工艺技术、100kW超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关键技术、抗体与分子酶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基因治疗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

其中,“高速光通信用半导体激光器芯片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研究”聚焦武汉支柱产业——光通信,将解决批量生产25Gb/s DFB芯片、56Gb/s EML芯片过程中的质量稳定性问题,打破高端光芯片受制于人的瓶颈,做大做强武汉光通信产业。该项目榜单金额达到3000万元。

“12英寸RF-SOI芯片关键制造工艺技术”项目是集成电路产业的一项重要技术,可开发满足射频前端需求的芯片,打造自主可控的射频芯片供应体系,将填补我国12英寸射频前端芯片空白,带动武汉移动终端产业快速发展。该项目榜单金额3000万元。

光纤激光器作为激光产业链中游,对下游激光加工装备和汽车、电子、机械、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业具有数倍的带动作用。此次公布的“100kW超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关键技术”项目将攻克超高功率光纤激光器中有源特种光纤、半导体激光芯片和泵浦源、核心器件等关键技术,填补国内100kW超高功率光纤激光器空白,突破制约武汉市激光产业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项目榜单金额同样为3000万元。

“抗体与分子酶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榜单项目金额1500万元,该项目主要包括突破重组兔单抗、纳米抗体、分子酶突变重组等关键研制技术,针对关键靶标研发2000种以上的诊断与治疗性抗体类产品,完成100种分子酶产品开发,逐步替代进口,将进一步巩固并壮大武汉在生命科学工具产业的优势地位。

“基因治疗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包括开发针对肿瘤、遗传性疾病基因治疗的新靶点,在体细胞转基因技术、基因编辑技术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突破,研制基因治疗及伴随诊断的技术与产品,探索基因治疗安全性及风险性解决方案,对武汉市打造大健康和生物技术万亿产业具有重要意义。该项榜单金额为3000万元。

武汉市科技局介绍,为着力攻克制约武汉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自2021年起,武汉市科技局启动实施武汉市科技重大专项。根据《武汉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围绕武汉市重点产业发展,经产业部门推荐、专家论证等程序,研究制定了“高速光通信用半导体激光器芯片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研究”等首批5个“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榜单。

据悉,这批项目将采取“里程碑”方式进行资助,市科技研发资金拨付至牵头揭榜单位,由牵头揭榜单位拨付至合作单位。本批5个榜单牵头揭榜单位与合作单位的配套经费总额与市科技研发资金比例不低于2:1,市科技研发资金拨付至武汉以外合作单位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

本次揭榜通过武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网上填报,项目立项后另行通知提交一份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揭榜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5月17日。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5870766。

附:揭榜要求

3月29日,武汉市科技局在官网同步发布了“卡脖子”技术攻关的揭榜要求,包括:

(一)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均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揭榜。

(二)牵头揭榜单位应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主营业务与榜单研究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具备良好科研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大型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组织管理经验,且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3000万元。

(三)每个项目榜单应整体揭榜,覆盖榜单所有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子课题。

(四)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权属、协议签署时间等事项。

(五)本批5个榜单牵头揭榜单位与合作单位的配套经费总额与市科技研发资金比例不低于2:1。市科技研发资金拨付至武汉以外合作单位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揭榜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鼓励揭榜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对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据实列支。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经费时,总经费不足部分由揭榜单位自筹。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揭榜单位正式职工(以社保关系为准)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仅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和总经理),1961年1月1日(院士可放宽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项目负责人须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具有组织协调管理大型科研项目的能力,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八)牵头揭榜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没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九)项目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十)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如有涉密内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十一)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参与揭榜(合作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揭榜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

(十二)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揭榜单位对揭榜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项目涉及到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体实验、组织或细胞实验等相关内容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尊重生命伦理准则。

(十四)参与项目榜单编制的专家,不得参与揭榜。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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