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郭佳 通讯员吕作武 彭婧 余毅 刘海俊) “不亮证”服务、拒载、车辆残破花……执法人员当即教育整改,并开出罚单。3月3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洪山大队、汉阳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出租车司机未带齐证件、拒载、车容车貌不达标等营运问题进行现场检查。
在园林路加气站附近,执法人员拦下2台车容车貌不整洁的出租车,车辆车身残、破、花问题突出,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并移交企业整改。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鄂AXG933驾驶员未携带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司机辨称”相关证件和监督卡已经存储在手机照片中。““存在手机里,乘客哪看得到呢?服务监督卡应该放在副驾前方显著位置,你不亮证,乘客如何监督?”现场执法人员严肃批评,同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取证,并开出证据登记保全清单,予以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正在检查出租车。通讯员彭婧供图
当日,汉阳大队在对出租车营运秩序进行整治时,接到乘客投诉称:“鄂AXW101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拒载行为。”汉阳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确认司机姚某在得知乘客目的地后,以车辆要加油为由拒载。执法人员根据《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对驾驶员姚某予以处罚。
相关执法人员介绍,通过亮证运营公开驾驶员信息,不仅是为乘客监督驾驶员行为规范提供便利条件,更是让乘客乘车时有安全感。乘客上车后,可通过驾驶员服务监督卡,了解所属公司、车牌号码等重要信息,如果遇到驾驶员服务问题或者发现遗失物品,可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有效信息。

执法人员正在做相关记录。通讯员彭婧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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