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孙笑天)商家为招揽顾客,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宣传广告,可周边的居民却连连叫苦。近日,多位网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自己身边的商家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对此,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上门执法,叫停高音喇叭。
网民陆先生家住江汉区北湖西路,他家楼下有一家生鲜店,最近紧挨着原有的生鲜店又新开了一家。两家店为了招揽顾客,出了同一招:高音喇叭宣传优惠活动。
“像是在打擂台,两家拿着喇叭对着放。”陆先生吐槽,这两家店斗得不亦乐乎,楼上的居民却遭了殃。每天早上7时,大喇叭循环播放宣传语,叫醒楼上居民,晚上大家下班回到家想休息,大喇叭仍在循环轰炸,吵得人头疼。
眼见着两家“擂台”打了近一周还不消停,4月3日,陆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此事,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4月4日14时,记者在北湖西路看到,两家生鲜店中间只隔着两个商铺,不少市民在内购物,未听到大喇叭的声音。记者来回转了20分钟,发现有两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沿街巡查,两家店一直未使用大喇叭。
北湖街城管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生鲜店刚开业,使用扩音器做宣传,接到居民反映后,已经上门宣传劝阻,要求商家不要使用扩音器,并加强了对此处的巡查力度。
无独有偶,家住江岸区汉口花园二期的王女士家楼下新开的一家钱大妈生鲜店,也使用了高音喇叭做宣传,从早到晚,周末也不休息。
王女士反映后,江岸区城管执法人员上门对其负责人进行了法规宣传,要求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4月4日15时,记者来到该店,发现没有高音喇叭声音传出。该店工作人员称,他们刚开业,想用大喇叭吸引人气,后城管执法人员上门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就没有再使用。
网民王先生家住洪山区万科金色城市小区,他反映,小区内经常有人使用高音喇叭,他反映多次,相关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却一直无法根治。王先生咨询,不知此行为是否违法,除了城管是否还有其他执法部门可以管理。
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社会生活噪声应由公安机关受理,对于居民区高音喇叭噪音问题可拨打“110”,当地派出所会出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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