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孙笑天)近日,多名网友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自己身边的商家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宣传广告来招揽顾客,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对此,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上门执法,叫停高音喇叭。
网友陆先生家住江汉区北湖西路。他家楼下有一家生鲜店,最近紧挨着原有的生鲜店又新开了一家。两家店为了招揽顾客,出了同一招——用高音喇叭宣传优惠活动。
“像是在打擂台,两家店的店员拿着高音喇叭对着播放宣传广告。”陆先生说,每天早上7时,高音喇叭循环播放宣传广告,吵醒楼上居民。晚上,居民下班回到家想休息,可高音喇叭仍在循环“轰炸”,吵得人头疼。
眼见着两家店“打擂台”近一周还没消停,陆先生4月3日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此事,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4月4日下午2时,长江日报记者在北湖西路看到,两家生鲜店中间只隔着两个商铺,不少市民在内购物,未听到大喇叭的声音。记者来回转了20分钟,发现有两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沿街巡查,两家店一直未使用高音喇叭。
北湖街城管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接到居民反映后,他们已经上门宣传劝阻,要求生鲜店不要使用扩音器,并加强了对此处的巡查力度。
无独有偶,家住江岸区汉口花园二期的王女士家楼下新开的一家钱大妈生鲜店也从早到晚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宣传广告,周末也不停歇。王女士反映后,江岸区城管执法人员上门对其负责人进行了法规宣传,要求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4月4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该店,发现没有高音喇叭声音传出。该店工作人员说,他们刚开业,想用高音喇叭提升人气。城管执法人员上门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他们就没有再使用高音喇叭。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社会生活噪声问题由公安机关受理。居民反映居民区高音喇叭噪声问题可拨打110,当地派出所会出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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