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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饮水思源,为保护“红军井”贡献检察力量!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23:57 来源: 阳新检察

4月12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阳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

“经过整改和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后,‘红军井’没有了以前脏乱的面貌,周边旁堆放的垃圾和杂物都不见了……”在回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港镇上泉村“红军井”时,该镇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对检察官说道。

据了解,阳新县龙港镇是一座历史古镇,革命斗争时期曾云集党、政、军、工厂、学校、医院、银行、商店等48大机关,是当时鄂东南革命根据地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

“红军井”所在的上泉村就位于龙港镇正西方向约5里路处。1930年夏,红五军和改编后的红三军团在此设立留守处,负责红五、八军的后勤工作。红三军团离开龙港后,中共鄂东南特委在红五、八军后方守备处的帮助下,将红五、八军部分治愈的伤病员留在留守处。当年大旱,当地百姓由于缺水,生活困难,加之当时医院和机关也需要用水,留守红军决定在岩泉村王坑垅口打井,这里石头多,泉水也多,但量很少,红军决定引山上丰富的泉水下来,经过开凿,将泉水引入“红军井”,井口4平方米,深3米,此后的60多年里“红军井”都是当地唯一的饮用水源。

1950年,当地村民将水井清理修整,砌石保护。1976年,再次进行修缮时,为感恩红军的关怀,在井旁树立“红军井”纪念碑。1981年12月,岩泉村的“红军井”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成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20年4月,阳新县检察院开展红色文物保护专项行动,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冯美江和法警大队大队长汪志华等在对“红军井”进行实地察看中发现,“红军井”井台、井壁破损,井底堆积淤泥、废旧塑料袋、纸片等垃圾。并且,“红军井”保护范围内被放置垃圾箱、建筑木料等杂物,甚至井栏杆还被用来晾晒衣物,严重损害了革命文物的尊严!“饮水思源自古就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红军井’虽然已退出当地村民饮用水源的历史使命,但它深厚的历史背景却展现了抗战时期的军民鱼水情,也见证了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贫困走向富强的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是龙港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红军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阳新县检察院向文物保护相关单位及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红军井”的日常保养维护和日常监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政府和文物保护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一方面对“红军井”周边堆放杂物进行清理,及时修整、保护受损位置,另一方面加大了对周边群众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物保护。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刻不容缓!”随着该案的办理,“红军井”整体面貌焕然一新,该村居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加强。同时,该院还将进一步探索相关举措,努力为文物保护工作贡献出最大的力量。(柯美中)

【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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