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城)4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最新制定的《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鄂应急规〔2021〕2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已于近日印发。《工作细则》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严把准入关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湖北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产业规模有增无减,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些地方在没有综合评判本地整体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的前提下,不加区分盲目引进高风险或淘汰落后项目和技术,导致一些项目建成之时就留下先天性的重大隐患。同时,我省化工行业正处于“由大变强”的关键期,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日新月异,新问题、新风险不断增加,安全风险隐患不可知、隐蔽性、突发性、耦合性更加突出、更加集中、更难防控。
“为抓住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抓住准入关口,推动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建设项目‘健康出生’。在这个大背景下,《工作细则》应运而生。”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此次印发的《工作细则》共7章合68条及3个附件。从细节看,整体标准高、要求严,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主要从保证建设项目“健康出生”的角度,凸显三个方面的亮点:明确了建设项目从设计到建成使用全生命周期中各相关方的职责,划定责任边界,确保项目健康、安全建成,解决“怎么建设”的问题;重点规定了建设项目报审、试生产(使用)管理和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建管流程”;进一步严格把关项目准入和安全审查,严格施行“禁限控”清单管理,细化审查要点,回答“建什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