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宋磊 通讯员杨阳)4月1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议事规则是人大常委会履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具有重要意义。现行议事规则于2003年制定、2006年修改,随着形势发展,目前已不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将其列入2020年“人大机制创新”专项改革计划。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常委会会议议事准则、组成人员的政治要求;为充分反映监察体制改革、党委和政府机构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增加相关内容;在强化常委会会议的规范性、提高审议质量等方面,就会风会纪、议事程序等作出新规定。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武汉市供水用水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两部法规草案修改二稿。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一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免一批审判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艳、胡树华、丁雨、朱库成、李强,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
市领导张曙、刘子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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