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就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报如下。
王晓东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李乐成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统计、机关事务管理、消防救援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政府参事室)、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应急厅、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机关事务局、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协助省长分管省审计厅。联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财经办、省委外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军区、武警湖北省总队,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曹广晶副省长 负责工业、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监管、省级投融资平台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
分管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以及机械汽车、石化、轻工、纺织、冶金、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协助分管省应急厅。联系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烟草机构、民航机构、电力机构、石油石化企业和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央在鄂企业;协助联系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海山副省长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对外开放、商务方面工作。
分管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核安全局)、省商务厅、省地质局、省供销社。联系省委台办,省侨联、省工商联、省台联、省贸促会,武汉海关;协助联系省委外办。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云彦副省长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民防空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人防办。联系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菊华副省长 负责教育、科技、广播电视、体育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社科院、湖北广电台。联系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协、省科协,中央在鄂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文兵副省长 负责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文海副省长 负责公安、司法方面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局)。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国安办、省信访局,省国家安全厅、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柯 俊副省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工作。
分管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湖泊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办、省农科院、省农业发展中心。联系省民宗委,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气象局、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 咏副省长 负责金融、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在鄂及省内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蔚盛斌秘书长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办、省政府参事室)工作;协助分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