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4月19日电 (记者赵帅杰)甘肃省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各级文保单位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国保、省保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
《意见》提出,2021年4月底前完成全省石窟寺专项调查,9月底前完成甘肃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分类开展莫高窟、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等3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工程、20处国保单位石窟寺重大保护工程,以及30处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工程。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20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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