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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分贝,即可认定商业噪声扰民” 城管部门向市民普及噪声和油烟法规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11:39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4月20日讯 东湖高新区光谷一路某大排档,为揽客在店内搭建歌舞表演舞台,因噪声扰民被处罚;汉阳区某餐饮有限公司油烟设备长期未维护,因油烟扰民被处罚……近期城管12319热线商业噪声和油烟投诉量明显增加,督察总队四大队十四中队负责人王平利介绍,很多商户直到城管部门上门调查、出示法律条款,才认识到违法事实。

4月19日,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联合江汉区城管执法局,在菱角湖万达广场向市民普及商业噪声和油烟扰民相关法律知识。 通讯员方金旺 方芳供图

依据《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第七章第二十四、二十七、二十九、三十条相关规定,商业噪声处罚分为两种:一种是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扰民,处罚金额在1000元以内,另一种是经营性娱乐场所和大型商业体的冷却塔、风机等设备,处罚金额1000元以上;油烟扰民处罚5000元以上。王平利说,很多个体经营户难以接受处罚金额,因为不懂法,还觉得委屈。为此,城管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六项治理”活动,变被动执法为主动送法,不断提升执法柔性,尽可能降低处罚数量,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也让广大市民掌握相关法律条款,对类似情况多些理解包容。

“商业噪声扰民的临界值是60分贝,超过这个数值就可以认定为商业噪声扰民,依法是要进行责令改正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您这个店子准备开业,千万注意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4月19日,一执法队员在菱角湖万达广场向市民普及商业噪声和油烟扰民相关法律知识。据了解,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联合相关区城管部门,近日已在全市组织3场市民普法活动。(长江日报记者 王慧纯 通讯员方金旺 方芳)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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