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20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京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暨部际沟通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郭兰峰同志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丛亮同志,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天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同志介绍了《指导意见》起草过程和主要考虑,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负责同志就本系统、本领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会议要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等机制,积极开展外出就业精准对接,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纳入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注重发挥好消费帮扶政策作用,持续扩大安置点产品和服务消费规模。要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软件”和基础设施“硬件”,做好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要以党建为引领,完善搬迁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助力搬迁群众重新塑造新的社会关系网络,在“乐业”的同时实现“安居”。
会议指出,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继续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体系,强化资金和队伍保障,开展评价激励,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受邀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省级发展改革、乡村振兴(扶贫)、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草部门,人民银行有关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局,国开行、农发行有关省级分行,省级工会、团委、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