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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莫私了,法援律师帮他拿到20万工伤补偿金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14:46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4月22日讯 “感谢汉阳区法援中心律师的大力帮助,我才拿到了社保中心给付的工伤保险补偿金!”近日,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的杨先生对法援律师表示感谢。

汉阳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市民咨询。通讯员许丽慧摄

杨先生是外地来汉务工人员,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基层管理人员。2019年2月,他工作时,不慎从竹跳板之间的空隙处坠地受伤。公司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为其申请了工伤认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还未下达时,因急需钱治伤,杨先生选择与公司“私了”,公司赔付了72000元钱给他。此后,有关部门认定杨先生受的伤是八级工伤。经计算,杨先生应获得各项补偿金共计20多万元。武汉市医保中心将杨先生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款,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转至杨先生所在公司的账户。得知此消息后,杨先生找到公司,希望公司把补偿金的差额支付给自己,遭公司拒绝。

2020年12月,杨先生向汉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现场指派湖北法归律师事务所代斌律师承办此案。

汉阳劳动仲裁机构开庭审理此案时,建筑公司说,工伤事故发生后,他们就为杨先生缴纳了医药费,且在治疗期间,双方基于真实自愿原则达成了和解协议,所以杨先生已无权再向公司索要补偿。

法援律师代斌则称:杨先生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双方无法通过协议方式免除应当给付杨先生的补偿金。当时,杨先生与建筑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实属其受伤之后的无奈之举。另外,在杨先生的工伤认定决定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之时,双方无达成和解协议的基础。更重要的是,双方在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额,远远少于杨先生应当获得的补偿金额,“对杨先生来说,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协议”。

最后,杨先生的请求,获得了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长江日报记者陈奇雄 夏晶 通讯员鲍娜 许丽慧)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