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荣海
实习生 张琪悦 郭昊宇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出现下降的区将被通报约谈。近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提出,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科学引导,合理布局,防止无序发展。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闲置荒芜的永久基本农田、已建高标准农田占用调整为非耕地等耕地“非粮化”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各区要分类建立台帐,分类制定措施,积极稳妥整改。2021年底之前,区级完成整改,市级完成验收,并接受省级抽查。
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要在一季收获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武汉市提出,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各区要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风险保证金和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土地流转事中事后监管,守好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保障底线。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将列入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武汉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区进行通报表扬,对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出现下降的区进行通报约谈,考核结果与相关政策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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