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蔡蕾)昨日,省高院宣布:从4月中旬开始,在全省法院内集中开展“三项清理”活动,重点对“明显超标的查封和超范围保全”,“案件久拖不执和久执未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清理。
“三项清理”活动中,对于明显超标的查封和超范围保全问题专项清理范围包括,截至今年4月15日,各级法院已经立案且尚未审查结案,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主张存在超标的查封的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执行监督等案件。
对于案件久拖不执和久执未结问题的专项清理范围是指,截至2021年4月15月,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执行期限超过12个月仍处于“执行”状态的各类执行案件。重点清理长期超期未执结、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当事人反映强烈长期申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等七类案件。
关于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专项清理的主要范围是,截至今年4月15日,历史累积不明执行案款底数不清、长期沉淀、尚未发放的问题,以及“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运用不到位、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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