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戴小巍、高尚)5月5日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和武汉军事检察院联合行动,将从5月起至12月在全省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监督范围主要为具有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的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革命遗址、旧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擅自拆除、改(扩)建红色文化遗址,或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以及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排放污染物,倾倒、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采石、采矿、爆破、开荒、挖掘、取土等9类违法情形。
全省检察机关将在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基础上,利用圆桌会议、主动磋商、公开听证等形式和途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检察建议回复法定期限届满后,仍不回复、不纠正、不履职、不整改及敷衍塞责的,及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依法推动案件有效办理。对损害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以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民事主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承担文物修复责任、赔礼道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