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李陈、通讯员王荣)4月25日至5月1日,在全省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首批91家企业获评“健康企业”。
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健康企业”在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为员工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企业健康文化等方面,给全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树立了榜样。
根据我省已出台的《湖北省“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规定,在鄂注册登记的企业类型法人组织,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过失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方有资格申报“健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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