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建林
通讯员 王丹
5月12日,湖北省“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宜昌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湖北省宜荆荆恩城市群区域协同立法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地人大常委会将在生态环境、产业协作、交通互联、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提出关联度高且需多方协同的立法建议,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商定,以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
会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表示,在区域协同立法中要看齐新思想,把握协同立法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重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迈向良法善治;要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彰显立法功能,将区域协同立法放在立法工作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视野中去研究,统筹考虑宣传普法一体化、法规制度一体化、实施一体化、监督一体化;要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把握立法方法,做到选题、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方式、活动的协同;要在区域协调发展中落实立法责任,责任要共担、机制要共建、问题要共解、资源要共享、成果要共用,加强实践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推进理论研究,深化成果运用,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和保障区域协调发展。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康年说,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将勇担主导责任,加强与荆州、荆门、恩施人大的协同、协商和协作,积极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吴康年认为,要建立联席会议体制机制、立法计划协同机制、立法联动协调机制、立法智库协同机制、动态完善体制机制等,并聚焦重点领域,探索商讨区域协同立法早日破题开篇。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忠林
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有利于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忠林建议,建立四地人大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编制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建立立法成果和立法信息共享机制。并且,彭忠林提到,宜荆荆恩城市群协同立法可以优先从污染防治领域和营商环境这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君
“区域协同发展需要地方立法支撑,形成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建议尽快就漳河保护立法。”会上,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君说,我省境内漳河流经襄阳、宜昌、荆门三地,下游的漳河水库是荆门市唯一的饮用水源,急需三地协同立法,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对该河流加强管理与保护。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副主任陈学明
协同立法是为“宜荆荆恩”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供给的重要举措,也是现实需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则建议,通过搭建协同立法平台、建立协同立法机制、开展协同立法活动,重点在选题立项、调整范围对象、重点条款内容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协同。

会议现场
记者了解到,强化长江、清江、沮漳河等水系流域共保联治;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交通网络一体化发展;打造“宜荆荆恩”旅游品牌,实现由“一线游”向“一片游”深度转化;挖掘利用三国文化等内容,日后或将成为“宜荆荆恩”城市群协同立法的项目选题。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