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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社老板不理法院判决 赖着经营不愿腾退房屋 见执法人员动真格马上妥协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08:14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东成 立青)旅社老板因逾期交租被房东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其腾退房屋。判决生效后,老板王超(化名)宁愿支付占用费也不愿离开。5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跟随硚口法院执行局一行来到腾退地点,王超见法院要强行腾退,马上表示愿意自行搬走。“尽管我们来了,但他主动搬走也是一件好事,不仅省去了搬运费,还省了仓库租金”,执行法官说。

2014年3月,王超通过转租,承租了张华房屋,他与房东张华签订租赁合同后开始经营旅社,租期至2020年3月31日止。

合同到期后,张华与王超进行协商,续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王超依约支付了第一期共半年的租金。一段时间后,王超的旅社经营出现了困难,他提出希望张华能够给自己减免一部分房租,但张华明确拒绝了他的要求。

2020年8月,本该继续缴纳第二期房租的王超没有如期付款,张华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硚口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

立案受理后,硚口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判决解除张华与王超之间的租赁合同,王超将涉案房屋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如果没有完成腾退,按照每月7000元标准支付占用费。

判决生效后,王超宁愿每月支付占用费,也不愿搬离,张华再次来到硚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多次对王超进行了释法说理,但是王超面对法官的劝说,采取了拖字诀。今年4月中旬,硚口法院在旅社门口张贴公告,限王超在4月30日前自行腾退房屋,但他对此依然置若罔闻。

5月13日上午,硚口区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20余名,分乘4台车辆,来到位于硚口区的该旅社。

上午9时30分,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干警们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情绪疏导并继续耐心释法,另一路人则迅速开展工作,进入旅社内固定证据,做腾退前的准备。

“法官,我没有说不搬走,但是我当初为了承租这个旅社,花了四十多万,现在你们要我搬家,我的钱都打了水漂啊!”王超向法官诉苦。

执行法官说:“王老板,你所说的装修与转让费用的问题,在判决书里已经释明了,属于另一种法律关系,你可以另行主张权利,但是腾退是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你今天必须履行!否则我们将强行腾退。”

见到法院要动真格,王超的家人也开始劝说他支持法院工作。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王超主动表示愿意马上搬家。不一会,王超和自己的家属开始主动将所占房屋内的物品拆卸搬离出来。

中午12时,腾退行动正式结束,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王超和张华均现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王超还将新发生的占用费2900元当场支付给了张华。

【责任编辑:艾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