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杨旖旎)“感谢法官帮忙调解,我们已经和对方联系了,我们会按月给对方还钱的。”昨日,杨先生再次致电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员。杨先生的侄女向他人借了1.2万元,因拖欠钱款被对方告上了法庭,杨先生主动表示他会替侄女还钱。执行员得知杨先生一家十分困难,遂与申请执行人联系,经过调解,借钱人主动提出减免还款金额2000元。
杨先生侄女父母双亡,唯一的哥哥正在服刑,目前和70岁高龄的杨先生在一起生活。杨先生说,侄女是一名残疾人,为精神残疾二级,定期需要服药,维持治疗。2019年,侄女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找别人借了9000多元,而后侄女没按时还钱被人告上了法庭。其侄女当时没有出席庭审,法院按照缺席判决进行了审理,现在借钱人因未收到钱款申请法院执行。今年4月初杨先生收到法院的通知书,才知道侄女借钱一事。“钱已经被侄女用了,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笔钱还给人家。”杨先生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员。
经计算,加上利息,杨先生侄女共欠他人1.2万元。4月某天,杨先生来到了法院,主动找到执行员讲述自己的家庭状况,他说,自己想为侄女做担保人,但是一次性还清欠款有难度,他的生活比较困难,每个月都靠低保维持生活,侄女的病长期需要服药,开销较大。随后,杨先生给执行员展示了侄女的残疾证、住院病历等资料。“我带这些东西过来,不是让法院不要执行我们,我是想证明我们即使有困难,我也会勒紧裤腰带把欠的钱还给对方,只是我们确实一次性履行不了,我们想分期履行,希望法院能促我们双方和解。”杨先生说。
听了杨先生的话,执行员当场与原告律师联系,讲述了杨先生一家的情况,希望律师能够帮忙一起给原告做工作,看在杨先生一家困难的情况下,能够减免2000元还款金额,剩下余额让杨先生分期履行。经过多番沟通协调,原告同意了法官的提议。
5月11日,杨先生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减免2000元,剩下10000元执行款,杨先生每月按照1000元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