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5月25日讯 “化妆品如何用?能吃吗?”“选购儿童化妆品要注意什么?”25日是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5.25爱肤日”,当天上午,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的“5.25爱肤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在武昌区群星城举行。

“5.25爱肤日”,武汉举行了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吸引不少市民聆听。长江日报记者刘睿彻 摄
据悉,今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安全用妆 美丽有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活动重点宣传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等,进一步提升公众化妆品安全认知水平,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淡妆浓抹总相宜,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国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化妆品消费第二大国。与此同时,化妆品的安全使用及不良反应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发放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开展法规政策咨询,指导市民如何鉴别化妆品真伪及使用护理知识,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等。
现场进行的化妆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引来市民参与高潮,特别是儿童化妆品的问题受到关注。“化妆品如何用?能吃吗?”主持人问。带着小孙女来参加活动的孙女士说,“不能”。
主持人进一步讲解,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所以不存在食用级的化妆品,化妆品是不能吃的。
据悉,儿童化妆品是指供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购买儿童化妆品时,要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选择正规商家和有信誉的品牌,注意产品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同时保留发票收据以及网上付款记录等购物凭证。网上购买化妆品应谨慎选择。购买儿童化妆品后还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nmpa.gov.cn)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
(长江日报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王双云)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