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5月26日讯 长江日报记者26日获悉,武汉市化妆品监测哨点单位总数已达104家,其中1家医院确定为“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消费者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可及时上报。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者全身性的损害。
早在2017年,武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依托省、市、区三级公立医院,在全省率先设立17家医院作为市级首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承担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
2018年,武汉市第一医院获批为首批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
目前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已达到104家,其中化妆品生产企业4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1家,医疗机构52家,实现了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注册全覆盖。
近年来,武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断夯实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其主要来源,主渠道作用。2020年全市收集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975份,达90份/百万人,其中,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上报499份,占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51.18%。
消费者如果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可向相关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报告,记者了解到,这些能上报的医疗机构基本涵盖了武汉的各大医院,消费者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可到医院就诊并向医生反馈相关信息,由医疗机构、经营企业进行上报。还可以通过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药物警戒”——“个人报告不良反应”栏目,填写可疑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个人版),进行网络上报。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wuhanadr@163.com。如果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或化妆品保存有外包装,可将外包装拍照一并发送至邮箱。
武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进一步拓展监测网络,定期组织哨点医院培训,更好地发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效能,为化妆品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化妆品消费安全。
(长江日报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姚梦迪 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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