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陈倩
5月26日,《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请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为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将推行一系列节约用水措施。
草案提出,城镇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改造,预留再生处理设施空间,根据再生水用户布局配套再生储存和输配设施。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应当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草案提出,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选用节水耐旱型树木、花草,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将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
草案提出,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应当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的用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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