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学理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脱贫攻坚的辩证统一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不懈奋斗,到“十三五”收官之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新台阶,特别是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脱贫攻坚辩证统一,相互支撑、相互生成,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奠定了坚实基础。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小康”就是对绝对贫困说“不”。如果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还没有解决绝对贫困问题,那就很难说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所谓“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基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知、把握和坚持,带领全国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改革开放以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始终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从邓小平提出“小康之家”伟大构想,到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节点,小康目标经历了“小康之家”“小康社会”“总体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演进,无论发展处于哪一阶段,让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始终是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正是在“小康社会”的逻辑框架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大规模开发式扶贫,使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脱贫攻坚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以定位,强调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凸显了脱贫攻坚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体意义。
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全面”就是讲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因此,就覆盖范围而言,脱贫攻坚触及和深入到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惠及最偏远地区的贫困人口,使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攻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的一大难题。就最终成效而言,脱贫攻坚在推动贫困地区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深刻改变了生产关系,重塑贫困地区的社会发展格局,有效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极大地增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了新气象。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史上,首次整体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等奋斗目标的基础性和前提性保障。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减贫道路。截至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我国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实现了人民生活水平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一“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标志着占全世界人口总数1/5的中国彻底消除绝对贫困。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全球仍有数亿人处于绝对贫困的情况下,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世界人口减贫目标,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过70%,成为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确保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际成色。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脱贫攻坚提供目标方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关键一步,也是党和国家发展各项事业的整体性、综合性目标,承载着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高度,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精准脱贫攻坚提供了鲜明的目标方向。正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指引下,脱贫攻坚知所奔向,“两不愁三保障”得以全面实现,从而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脱贫攻坚提供理论支撑
在“温饱—总体小康—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全面现代化”的逻辑链条与实践过程中,形成具有开创性的小康理论谱系。小康理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完善而不断完善,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因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在邓小平率先提出小康理论的基础上,随着小康社会实践的深化,党中央持续进行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新观点、新论断,极大地拓宽了小康理论、现代化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知识谱系,为脱贫攻坚提供理论引领。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后,中国贫困问题依然以新的形式存在,中国绝对贫困问题被相对贫困代替,仍然需要在全面小康的理论课框架下解决我国现代化所面临的困境和矛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脱贫攻坚提供制度保障
从2012年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8年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这一制度走向成熟和规范的重要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能够实现经济快速发展、民主参与扩大、社会文化事业繁荣、生态环境良好,更重要的是能够建成一整套系统完备、运转有效的制度体系,指明了脱贫的目的、找到了脱贫的主体、明确了脱贫的目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明前进方向,提供制度引领。在党的领导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制度优势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健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确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脱贫攻坚提供道路引领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式现代化”特质的新型现代化道路,即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中国摆脱了贫困恶性循环的“贫困陷阱”,在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推进现代化,从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减贫、扶贫、脱贫道路,彰显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深邃理论逻辑与实践创新。
总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具有内在逻辑关联,两者相互支撑、相互成就。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成就,也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作者田鹏颖,系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