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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请人打印遗嘱被判有效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6日09:54 来源: 长江日报

夏丽华做客直播间。通讯员李金星 摄

周二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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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李一凡 胡丹丹)老人中风不方便,请邻居帮忙打印了一份遗嘱。老人去世后,小儿子认为打印遗嘱无效。打印遗嘱是否有效?6月1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夏丽华说,这涉及一个敏感话题。

老人姓王,老伴早逝,前几年中风瘫痪在床,小儿子不管不问,全靠大儿子悉心照料。一年前,老王病重住院,欲立遗嘱将其名下房产留给贴心的大儿子,怎奈卧床不起,既不能去公证,也无法起身执笔,只能请前来探望的邻居老李帮忙。老李按照老王的意愿,在电脑上帮他写了一份遗嘱,遗嘱将老王的财产分为两份,房产归大儿子,20万元存款归小儿子。遗嘱写好后,老李约邻居老赵、老张一起,到打印店打印出来,然后将遗嘱拿给病床上的老王签字。而作为见证人,老李和老张一起在老王的遗嘱上签了字。不久,老王去世,大儿子要按遗嘱分财产。小儿子不依,声称打印的遗嘱并非老王亲手所立,无效,要求按照法定子女继承标准,分得老王名下房屋的一半产权。双方相持不下,闹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是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且老王是在两个见证人见证并签字的情况下订立的,该遗嘱合法有效,本案的遗产应按老王的遗嘱分配继承。

【以案释法】

夏丽华庭长介绍,民法典实施前,我国的继承法规定,遗嘱形式只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五种,打印遗嘱不被认可,这也是老王的小儿子认为打印遗嘱无效的依据。

继承法制定于1985年,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民法典将打印遗嘱列为新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要具有法律效力,还要有几个要件,即打印遗嘱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每页都签字,日期要标明。

6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夏丽华做客“周二之约”法官天天见直播间,现场为网友解答法律问题。直播结束后,她将在直播聊天室轮值一周,继续为网友提供法律帮助。

【责任编辑:肖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