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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社厅出台多项措施确保玛多地震受灾群众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09:36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果洛州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灾害后,青海省人社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抗震救灾批示指示精神,出台多项措施,全力保障社保经办业务,确保灾区群众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积极为民服务办实事。

建立三级社保经办机构快速响应机制。省、州、县三级社保经办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对灾区社会保险业务恢复、指导。由省局总协调,全省各级社保机构,在设备、人员、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全力以赴保障受灾群众各项社保业务畅通办理。

推进社保业务网上办。引导用人单位、参保群众通过青海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保障社保业务7×24小时不打烊。

启动社保业务代办机制。对于受灾社保经办机构因地震造成断电、断网或办公设施损坏无法正常经办业务的,视情况由州、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接管代办各项业务经办,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在任何困难下都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确保社保重点业务有序开展。对于正常退休审核、养老金发放、社会保险费征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重点业务进行特殊保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解决灾区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问题。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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