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现有7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年均办件3000余件,多次获评优秀窗口和“服务标兵”。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四个“少”,全方位优化司法行政审批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
让群众“少问”
该局将原有50个审批事项按主项、子项、孙项细化梳理为80项,实现最优颗粒度化,材料要求更加明确,办理情形更加清晰,群众通过办事指南可以一目了然地获悉相关要求,电话咨询减少30%。
让群众“少交”
该局通过精简证明材料、电子证照应用、内部核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减少证明材料15个,平均每个审批事项仅需3.5个材料,最大限度让群众少交材料。
让群众“少跑”
该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7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百分百实现“一趟不用跑”,24个事项实现“全城通办”,19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让群众“少等”
超过50%事项为“即办”事项,月均“即办件”率超60%,审批人员当场予以办结,办事群众当场领取证照或批文。非“即办”事项,尽可能加快办理速度,实际办件时间低于承诺时间的审批件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