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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召开动员培训会 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下月起在全国实施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16:25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孙博洋)17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员培训会在京举行,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炤,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迪晶出席会议并讲话。

日前,《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发布,“证照分离”改革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实现全覆盖,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会议指出,“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综合性改革。特别是在当前发展任务依然繁重复杂的形势下,大力推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让更多市场主体轻装上阵投资兴业,对于助企纾困、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责任感和执行力,通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权力运行,把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统筹推进改革。同时,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扎实做好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一是准确锚定改革目标,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度。二是准确把握清单管理要求,着力实现地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三是准确把握“进四扇门”改革路径,着力增强分类改革的可操作性。四是准确运用告知承诺制度,着力构建新型审批管理和监管制度。五是准确把握高风险重点领域监管原则,着力筑牢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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