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执法
■开栏语
燃气安全无小事,事关社会安定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武汉开展为期3个月的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从今天起,本报开办《聚焦燃气安全》专栏,集中报道这场战役中的典型案例。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宋宏雷 戴鑫)黄陂区一正规送气工,在当地灌装瓶装液化气后,用自己的小型面包车偷运至汉口销售,被警方行拘10天。
6月18日,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青松路物回宿舍小区附近,停靠的一辆小型面包车上载满了煤气罐,可能是一个流动的黑气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塔子湖街立即上报该区燃管办,并组织街城管及塔子湖派出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
在青松路物回宿舍小区附近,执法人员发现这辆小型面包车,透过车窗,看到车内有不少煤气罐。通过车牌号及小区调查走访,执法人员找到了租住在物回宿舍第3单元的车主吴某。经检查,吴某面包车上共有13瓶188.5公斤液化气。
据吴某交代,他是正规送气工,觉得送气既辛苦,赚钱又不多,于是偷偷干私活。近两年来,他从黄陂区滠口长松村内的“锐风液化气灌装点”灌装液化石油气,并在没有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用没有安全设施的车运输瓶装液化气,向江岸区、江汉区的一些老旧小区销售、换装坛子气获利。
江岸区燃管办将这一情况向锐风液化气灌装点进行了通报,该站点负责人表示,将依规解除吴某的正规送气工身份,不再给其灌装液化气。
鉴于吴某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燃气管理规定》《危险物品管理条例》规定,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规查扣了13瓶188.5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江岸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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