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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金融机构落户武汉最高奖励1亿元,原总部在汉增资也有奖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4日18:19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6月24日讯 6月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加快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并答记者问。

武汉市财政局副局长夏伟介绍,围绕加快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武汉出台财政支持政策,聚焦鼓励引进金融总部,做大区域金融规模;大力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提升直接融资水平;重点鼓励科技企业发展,推动金融创新发展;全力吸引高级金融人才,建立优质人才队伍。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长江日报记者任勇 摄

夏伟介绍,据政策,市区两级“双联动”,资金申报流程将更优化。市区在总部机构落户、直接融资、企业上市等方面统一奖励标准,发挥集约效应。优化奖补政策申报流程,实行一站式办理,享受政策的企业直接向其所在区财政提出申请,由各区直接受理审核并先行全额兑现。市级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结算补助相关区,为企业就近办理政策兑现提供最大便利。

据政策,标准范围“双升级”,财政奖补力度更大。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总部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规模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机构奖励上限从原来的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总部金融机构在汉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平米奖励资金增加一倍。给予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不仅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奖励,而且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给予奖励。此外,加大高级金融人才奖励力度,既有对金融人才所在机构的奖励,也有对个人的奖励。这些政策力度空前,干货满满。

据政策,存量增量“双兼顾”,扶持政策覆盖更广。在充分考虑新引进企业与现有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的基础上,通过细化奖励方案、提升奖励金额,促进新老企业共同发展。比如,除新引进总部外,对原在汉总部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或并购重组,分别按照新增实收资本或并购交易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奖励2000万元。(长江日报记者李佳 见习记者郝天娇 通讯员王里)

【责任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