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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8”城市圈法院签订环梁子湖水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6日18:36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26日讯 26日上午,在武汉市梁子湖畔,武汉“1+8”城市圈中的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黄石市大冶市法院、咸宁市咸安区法院齐聚梁子湖风景区,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协作保障机制确保协作具体落实,为守护梁子湖的蓝天碧水净土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梁子湖地处长江中游,位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之间,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是整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聚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积极践行绿色原则、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力发挥综合效能四大目标。

在跨域立案方面,《协议》提出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一站式跨域诉讼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梁子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

在审判辅助事务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办理并反馈。

在案件执行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案件执行相关工作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审核后予以办理并反馈。

在环境司法修复方面,《协议》将“保护优先、注重修复”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形式,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在研讨交流协作方面,各协作法院依托“梁湖大讲堂”打造环境资源保护研究交流平台,邀请专家学者召开研讨会,共同学习环境资源保护专业知识和最新理论成果;开展关联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专题研讨,研究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交流分享环境资源审判经验举措、及时总结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特色亮点,探索湖泊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的“梁子湖模式”。

在宣传普法方面,协作法院定期联合在梁子湖水域周边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和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咨询、巡回审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营造保护梁子湖生态环境的强大舆论声势。

当天,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江夏区检察院联合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等六家环保执法行政机关还共同签署《武汉市江夏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江夏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修复。(长江日报记者 耿珊珊 通讯员王苑 杨睿)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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