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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法院六家执法机关携手合作 环梁子湖水域生态保护升级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6日21:20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王苑、杨睿)6月26日,环梁子湖水域的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黄石市大冶市法院、咸宁市咸安区法院,齐聚梁子湖风景区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同时,江夏区法院、江夏区检察院联合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等六家环保执法行政机关,共同签署《武汉市江夏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框架协议》。

据悉,《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旨在提高梁子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效率、统一裁判标准。在跨区域立案方面,提出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一站式跨域诉讼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梁子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在审判辅助事务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办理并反馈。在案件执行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案件执行相关工作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审核后予以办理并反馈。在环境司法修复方面,将“保护优先、注重修复”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责任形式,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武汉市江夏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与行政协作框架协议》旨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使行政与司法更好衔接,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

据悉,江夏区法院已有4个法庭在环梁子湖流域、1个法庭在长江流域。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团队”,统一归口管理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未来有望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三审合一专业审判庭。

【责任编辑: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