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辽事通码查询和使用疫苗接种与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有关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核酸检测电子证明、疫苗接种电子凭证与纸质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凭证具有相同效力。即日起,全省各地区以及各港口、车站、机场、商业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要予以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居民出示的电子证明和凭证。
据悉,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辽宁居民使用疫苗接种凭证与核酸检测证明的便捷性,辽事通码微信小程序可提供中英文对照版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和核酸检测电子证明。
《通告》指出,辽事通码提供的核酸检测电子证明、疫苗接种电子凭证与纸质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凭证具有相同效力,即日起,全省各地区以及各港口、车站、机场、商业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要予以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居民出示的电子证明和凭证。已经完成辽事通码改造的机构,可通过扫码方式核验核酸检测报告与疫苗接种信息。
辽事通码可对辽宁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提供官方电子认证,并生成核酸检测电子证明;对在辽宁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提供官方电子认证,并生成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具备PDF文档打印、图片保存以及分享功能,用户可以在不同的使用场景中打印、出示。
辽宁居民如何获取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和核酸检测电子证明?《通告》提示,用户可通过长按识别辽事通码进入辽事通码小程序,点击主页“核酸检测证明”,即可查看被官方认证的核酸检测电子证明;点击主页“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即可查看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如需生成PDF文档或保存图片,可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生成PDF”和“保存图片”按钮分别进行相应的提示操作;如需将报告分享给其他人,可点击页面上方“分享”按钮进行转发分享。(记者 方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