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近日,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出新举措,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安全、质量及现场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为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通知》要求施工时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前与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联系,加强协调合作,做好全天候应急处置准备。施工单位需签订安全协议书方可进场施工,且每个施工点位都要配备安全员,特别是高危作业、土方开挖、临时用电、防火防爆等内容,需设立安全警示。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要保证每个施工点位摆放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防失效。
为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旁站式监理制度。特别是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要填写施工日志,监理单位填写监理日志做到有溯可查。合理安排工序,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管线经营单位同步实施,保证路面一次性挖掘到位。对防水卷材、排水材料、苯板等材料各区应进行抽查。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材料堆放要整齐合理,设置灭火装置,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要全部苫盖。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车必须冲洗,严禁夹带泥沙出门。禁止搭设居住帐篷。对油漆、氧化瓶、木材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细化分类。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和生活区等区域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则。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要求各区县要在每个改造点位设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小区简介、施工和监理单位电话、市区两级监督电话和改造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等,方便百姓监督;要求各区县要组建社区群众监督小组,监督改造工作的全过程,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要求各区县实行包保制,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责令相关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明确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定期进行抽查,实施月通报、季观摩、年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予以全市通报。(记者 王彩丽)